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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人身份能过渡公务员吗?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人身份能过渡公务员吗?
2024-05-25

可以肯定地说:以工人身份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根本不可能被列入参公管理人员的范围。为什么呢?

先说公务员的问题。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已实行了多年。早在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在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暂行”性质的行政法规,肯定不是法律。这时的公务员称之为“国家公务员”,正式的实施范围仅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进入实施阶段后,按照现实情况,各级党委、各级人大、各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到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范围。这实际上就是参公人员的起源,参公人员的范围也非常宽泛。当时的《暂行条例》直接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工作人员。非常明确地将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排除在外。

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明确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暂行条例》也被明令废止。法律给公务员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所谓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其实就是公务员的三大特征,从工作职责、人员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来源渠道三个角度对公务员的特征进行了很明确的概括。

与《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的正式实施范围大幅度扩大,各级党委机关、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各级政协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按照法律的规定,列入了公务员的实施范围。

2005年版《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这就是此后所谓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参公人员的法律源头。说到底对参公事业单位及其参公人员的规定是:1、对象必须是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授权,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和人员2、彻底排除了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即: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一律不得参公管理3、无论是参公事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中的参公人员,都必须经过依法批准

总之一句话:《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之后,所谓的参公管理单位及其参公人员,其实只是有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

其次,谈一下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问题。201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毫无疑问:这是国家的顶层设计,是国家的根本意志。按照《意见》的要求,在改革完成之后,所有的事业单位将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类。在此基础上,国家非常明确地规定:1、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直接转为行政机构2、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转为企业3、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中,但要强化其公益事业的属性。说到底无非就是:在划转行政职能或直接转成行政机关、转制为企业经营之后,仅仅保留具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覆盖面大幅度缩小,事业单位数量和人员数量肯定会大量减小。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第一类,国家可以通过修改一部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方式,尽可能地减少对事业单位管理职能的授权,将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行政机关;确有必要保留的,可以将此类事业单位成建制地转为行政机关,相应的事业编制人员转为公务员。毫无疑问,这会进一步大范围地压缩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人员存在的空间。

总之一句话:目前国家虽然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权限上,赋予了各级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但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之后,参公事业单位的数量和参公人员的数量,事实上已经极为有限了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人身份能过渡为公务员吗?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目前实行的是全员聘用制。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如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等要求,工勤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确实可以聘用为专业技术人员,这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但是,作为体制内工作人员,人人都明白:每一个人都从正式参加工作之日起,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即从进入事业单位的那一天起,本人是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还是工勤人员聘用的,事实上是很明确的,这种个人身份从此永远都不能改变,这是十分肯定的事情。

2020年3月,中组部在修订后重新发布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中明确规定,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经过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审批。只有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列入参照管理的范围。实行参照管理的,应当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对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很明显:工勤人员根本不允许列入到参公管理人员的范围之中。

所谓的参公管理,就是不再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的那一套制度管理,而是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毫无疑问:参公事业单位的参公管理人员,仅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工勤人员毫无关系

中组部制定、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公务员登记办法》中明确,公务员登记是依法确定公务员身份的法定程序,只有经过合法实名登记的公务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才能履行工资审批等各项手续。参公人员也同样必须参照公务员的管理办法进行公务员登记,即由由本人所在单位确定参公对象,并填写《公务员登记表》,依次序要经过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备案三个程序,无论哪一个阶段的程序,只要核对、审查一下个人档案,马上就能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撤销登记。同时,还要为此追究相关审核、审批人员的责任。想蒙混过关是根本不可能的。

总之,在完成了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之后,能经过严格的审查,依法取得参公管理资格的事业单位已经非常少了。即使在参公事业单位内部,也只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经过严格的逐人审查、审核,完成公务员实名登记之后,才算是正式的参公人员。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一律不能登记为参公人员。说到底:工勤人员达不到法律对公务员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这是法律明确地取消工勤人员参公管理资格的根本原因所在。其实,审查的方法非常简单:核对一下本人的人事档案就行了。

总之,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和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其身份属性是完全一样的,就不要再无谓地做成为参公人员的梦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至于题主问的能否将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过渡为公务员,那就显得十分荒唐了。就事情的实质来说,参公人员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并享受公务员的相应待遇,其身份属性依然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从这个角度看,参公单位及其参公人员,是一个比较尴尬的存在,颇有些三不象的味道。

2024-05-25

兄弟,你想多了吧,工人身份连干部身份都转不了,怎么可能过渡为公务员?

你的提问,应该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工勤人员转聘专业技术岗问题。现在事业单位已经从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事业单位有三种岗位,分别是:管理岗、专技岗和工勤岗。实行岗位管理后,在其他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可以被聘用到管理岗或专技岗,享受相应的待遇。但即便这样,其工人的身份也不会改变,不能“以工代干”提拔到领导岗位。除非,参加考试转变身份。这是工勤人员的最大硬伤,很难改变其身份。连干部身份都解决不了,怎么可能过渡为公务员。

二、事业编转公务员问题。工勤人员转不了公务员,那么,事业编人员转得了公务员吗?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走调任程序。具体看你以什么身份调任,下面的文字很重要,建议圈起来重点阅读。

1、学历要求。按照规定,调入市级以上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调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调任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调任县(市、区)级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专技人员调入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领导职务,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市级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县(市、区)以下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具有中级职称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职称。

4、管理岗位人员调任。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同等调任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以上都是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也就是基本的硬件要求。除了这些要求,还必须要有一定的人际关系,也就是说要有领导帮你,否则,具备了条件也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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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不能。不能。不能。

1、事业单位参公即将取消。事业单位参公,是因为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着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面取消,其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行政执法虽然还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但从辽宁省的改革实践来看,县区一级的行政执法机构已经不参公了,只是暂时保留了原来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人员的参公待遇。行政执法以县区为主,因此行政执法不参公也成为事实。

2、工人身份不能参公。不管是行政单位使用工勤编制的工人,还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人,按规定都不能参公。哪怕是过去“以工代干”或者“聘干”身份的工人,即使已经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也不能以公或者成为公务员。

3、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成功后,按照该岗位的干部人员对待,工资、福利、退休等规定,和干部是一样的。但是,其工人身份没有改变,因此,依然不能参公。

2024-05-25

作为一个在基层工作多年的人,从我接触和了解的情况来看,可以明确工人身份是不能直接转为公务员的。

但凡事无绝对,工人身份的专技人员虽然不能直接转为公务员,但却可以通过一定方法和程序成为一名公务员。

最常见的办法就是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务员。

这也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只要我们符合公务员考试的条件就行,工人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社会上的其他人一道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以后就能成为一名公务员了。

除了上面这个简单的方法外,还有一个更复杂的方法,这虽然也是一个途径,但并非所有工人身份的人员都能够选择,甚至可以说是这个途径选择了个人,而不是个人选择这种方法。

以基层为例,这种方法要分几步走才能达成目的。第一步就是通过自考、函授等途径提升自己的学历,获取大专以上的学历,这样才能有机会改变工人身份成为干部身份。第二步是提拔成为事业副科级领导干部,这并不是所有事业人员都能够实现的,除了个人能力外还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第三步是重用到行政单位成为一名行政副科级领导干部,这样就从工人身份转变成公务员身份了。不过,这看似简单的三步,不能说凶险万分,但每一步都犹如一道天险,能够跨过去的人少之又少,其难度不可谓不大。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相信转变身份的机遇会越来越多,我们能做的就是时刻做好准备。毕竟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只有准备充分才能成为那个幸运者。

你这是想得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连在本单位转为干部都不可能,何谈过渡成公务员?

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分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

公务员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和其他更高的职位。

事业单位副处以上管理职位可以通过调任到公务员岗位。这是逆向流动,必须是上级编办同意并发文,而且有年龄限制,一般45岁以下。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通过机构改革。省一级制定政策,某系统的地方事业单位整体转为行政部门,其人员同时转为公务员。这种情况属于机构改革,这一途径现在可能性极小,因为行政机构扩编被严格控制。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即删。


2024-05-25

事业单位的工人身份职工在目前是不可能过渡为公务员身份的。

要想成为公务员身份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参加公务员招考。不过你的条件必须符合招考条件:第一、年龄在35岁以下。第二、学历在全日制专科以上,其实只有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学历才放宽到大专,其余的都是全日制本科以上,还要求应届毕业生。好些岗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三、专业符合招考岗位。

至于有些人提到的提拔任用,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提拔的大部分都是公务员身份,事业身份干部提拔任用也有一定难度,工人身份那是不可能的。

2024-05-25

不可能自然过渡,这是性质不同的岗位和身份,有不同管理制度。公务员的管理有《公务员法》,公务员招录有招录的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只要符合招聘条件,各行各业均可报名,通过审核、笔试、面试、报批等招录。事业单位专业岗、工人只要符合有关级别公务员招录条件,同样可以报名,同其他行业人员一样按规定平等竞争,不存在过渡一事。

不是知道您是问专技岗过渡公务员还是指工人身份去过渡?

一、如果是专技岗过渡公务员的情况。

专技岗过渡公务员有难度,以我所经历的情况而言,之前在县直某局,能提拔为公务员副科的,基本上是你作为事业单位法人,也就是站所长满两年之后,且是中级职称,有机会进行过渡,一般多数是到乡镇任职。

其中难以程度可想而知。既需要过硬的工作能力,更需要较强的背景实力,至少是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一把手,也就是局长帮你运作,和组织部门沟通好,才有机会。

二、如果是工人身份过渡公务员的情况。

直接过渡是不可能的,毕竟受身份限制,工人身份不是干部,及时想要在仕途上发展,也需要从工人身份转到事业干部身份才能考虑,而且步步是坎,转事业干部不容易,调任到公务员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还是要有清醒的头脑,没有绝对的实力,还是脚踏实地的工作吧。至于想转变身份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先解决身份再说吧。

我是职场助力奔跑者,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受其工人身份限制,不管你是工勤技术职称也好,还是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混岗),永远都不能过渡为公务员身份。

除非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转为公务员;二是有的地方,组织部门出台激励政策,对个别优秀工勤人员,长期担任基层干部,如乡镇中层干部、村社区领导,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县级组织部门直接任命为乡镇党委副书记,或推荐参加乡镇人代会副乡镇长选举,当选为副乡镇长后,其身份自然转变成公务员。

2024-05-25

在过渡公务员中,应两条腿走路,有些事业编的同志工作干的确实不错,年年受到上级的表彰,对待这样同志由其是退伍军人,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就向九十年代公安工商一样,让他们通过考试过渡成公务员,在行政岗位上更好的服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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